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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15号楼修复工程竞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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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广州半导体研究所决定将15号楼修复工程以竞标形式进行承包。工程竞标规定如下:
1、本工程将以"保证安全,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为宗旨,并综合投标单位所提交资质材料、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定标。
2、参加竞标单位为具有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对应承包范围资质证明的施工单位。
3、参加竞标的单位即日起可到我所科研生产办公室报名并领取图纸,报名时需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领取图纸时需交图纸工本费¥150元。
4、凡参与竞标的施工单位应于2005年 9月2 日16时前向甲方提交投标书。同时需预交¥10000元竞标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5、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①、技术标书:包含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业绩、上年度财务报表、施工方案及其它相关的资料。
②、经济标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预算。
6、我所将于2005年9 月6 日前通知竞标单位是否中标。
7、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缴交工程保证金并进场施工,逾期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向甲方缴交工程保证金的同时甲方把竞标保证金退还乙方。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甲方给予退回竞标保证金。
8、本工程以中标价包工包料进行承包,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中标预算中报出的材料数量、单价有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必须按同等数量、质量补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甲方不予追补。
9、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需要甲方要求对施工内容进行修改变动时,乙方必须服从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10、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竞标保证金或工程保证金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87221786
联系人: 李汉忠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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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15号楼三、四层拆除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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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15号楼三、四层拆除工程。
二、施工地点: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内。
三、工程主要内容:
①、拆除大楼的第三、四层(三层地板以上)构筑物及第二层阳台。
②、铲除一、二层内墙、天花批荡;铲除外墙饰面、批荡。
③、一、二层铝合金门窗安装;室内间墙、批荡、扇灰;外墙做水刷石饰面。
④、工程余泥、楼层杂物的清理外运。
四、工期:本合同的承包工期定为35天。
五、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①、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缴交工程造价10%的工程保证金。
②、 工程施工至完成大楼三、四层及阳台构筑物拆除的项目内容后,甲方给予支付工程造价20%的工程款。
③、 工程进行至外墙水刷石时,甲方支付工程造价10%的工程款。
④、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再支付工程造价10%的工程款,并同时把工程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⑤、 工程余款甲方于验收后两年内付清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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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
15号楼三、四层修复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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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15号楼三、四层修复工程。
二、施工地点: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内。
三、工程主要内容:
①、新建三、四层混凝土砖墙框架结构;层间洗手间的制作、饰面。
②、三、四层铝合金门窗安装;室内间墙、批荡、扇灰;外墙做水刷石饰面。
③、天面隔热层及防雷系统的安装。
四、工期:本合同的承包工期定为50天。
五、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⑥、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缴交工程总造价10%的工程保证金。
⑦、 工程施工至新建三、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完成后,甲方给予支付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款。
⑧、 工程进行至外墙水刷石时,甲方支付工程造价10%的工程款。
⑨、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再支付工程总造价10%的工程款,并同时把工程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⑩、 工程余款甲方于验收后两年内付清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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